(来源:中国环境网)
转自:中国环境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明确规定:“国家推进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,促进生产生活各领域废弃物精细管理、有效回收、高效利用,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。”这一规定表明,废弃物回收利用已不再只是倡导性、号召性的要求,而是被纳入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之中的重要制度安排。
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中,一次性饮料包装物具有消费规模大、使用频次高、回收价值相对明确、再生利用空间较大的特点,是观察生活领域废弃物精细管理、有效回收和高效利用的重要切口。
如何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完善一次性饮料包装物的回收利用体系,不仅关系资源循环利用效率提升,也关系绿色生活方式的培育,因而成为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背景下值得关注的现实课题。
一次性饮料包装物回收面临的现实挑战
强化一次性饮料包装物回收治理的法治保障,需着力回应其在市场实践中显现的几方面重点问题。
第一,回收模式市场化有余、制度化不足。我国一次性饮料包装物回收长期依托市场化回收网络运行,回收主体主要包括保洁人员、个体回收者、小型回收站和废品回收企业等,这一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支撑了饮料包装物的回收,但也存在责任边界不够清晰、回收标准不够统一、包装物流向难以精准追踪等问题,尚未形成规范化、制度化、可持续的回收治理体系。值得注意的是,随着传统回收力量的弱化、流动回收渠道的收缩和居民消费习惯的变化,单纯依赖市场自发运行的回收模式稳定性不足。一旦缺乏稳定的制度承接,回收体系的持续运行将面临挑战,如何提升其规范化、稳定性和可持续性,成为一次性饮料包装回收治理中亟待破解的问题。
第二,回收利用数量较多、质量不高。我国一次性饮料包装物虽然回收量较大,但多数停留在降级利用层面,尚未充分转化为高质量的循环利用。以pet饮料瓶为例,中国循环经济协会资料显示,我国pet饮料瓶回收率约为94%,其中超过80%的再生pet进入再生纤维行业,主要用于箱包、服饰、遮阳伞等领域。也就是说,大量饮料瓶虽被回收,却更多停留在降级利用层面,真正实现“瓶到瓶”的食品级闭环循环仍显不足。其结果是回收物虽然进入再生利用渠道,却难以重新回到同类产品生产体系之中。这既制约了再生资源的高值化利用,也削弱了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闭环效能。
第三,公众参与机制仍不健全。当前,消费者是否主动回收空瓶,较多取决于个人生态环境意识、垃圾分类习惯和废品回收价格波动,回收行为具有一定的偶发性和不确定性。如果公众回收行为缺乏稳定支撑,部分空瓶容易混入普通生活垃圾。这既增加后续分类处理成本,也影响一次性饮料包装物回收体系的持续运行。
推动一次性饮料包装物回收的建议
针对一次性饮料包装物回收利用所面临的现实问题,应通过持续完善制度供给和强化协同治理,逐步构建起与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,进一步提升饮料包装物回收利用的规范化和高质量利用水平。
一是健全责任清晰的制度化回收体系。针对当前回收模式市场化有余、制度化不足的问题,关键在于把分散运行的回收链条纳入更加规范、稳定、可追溯的制度框架之中。应进一步明确饮料生产企业、销售企业、回收企业和消费者在包装物回收中的责任边界,推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落实到生产、销售、回收、再利用等具体环节。同时,建立统一的回收标识、回收标准和数据统计制度,运用“一物一码”、数字化追溯等手段加强对包装物流向的全过程监管,形成来源可查、去向可追、责任可究的闭环治理机制。
二是提升再生利用的质量和层级。回收利用数量较多而质量不高,说明一次性饮料包装物回收不能满足于“收得回来”,更要推动其向高质量循环利用转变。应完善食品级再生材料标准体系、准入机制和安全评估规则,为“瓶到瓶”闭环循环利用提供制度支撑。同时,支持骨干企业、再生资源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强协同创新,增强再生材料清洁分选、深度加工和高值化利用能力,推动回收物从低层次再利用走向高附加值循环利用,让更多被回收的饮料瓶重新回到食品包装领域。
三是探索稳定有效的公众参与激励机制。消费者回收行为主要依赖个人自觉和废品价格刺激,反映出公众参与仍缺乏持续、稳定、可预期的制度化激励。可探索建立利益激励制度,以实打实的奖励引导消费者主动参与回收。同时,推动回收网点、智能回收机与社区、商超、学校、景区等生活场景相结合,降低公众参与回收的时间成本和便利成本,使饮料包装物回收从偶发行为逐步转化为日常习惯。
作者单位:海南省委党校政治和法律教研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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